第(3/3)页 但混沌之物能消融陆辰的躯体,却无法覆灭陆辰的真灵,这是在更高一层的维度,除非如陆辰一样,依靠天眼把真灵拉出显现,否则,真灵很难泯灭。 不过,陆辰真灵没有覆灭,却把旁边阿瓦隆内的一众传奇吓的够呛,居住在妖精之乡的他们原先在感叹,感叹着离别家乡的苦恼,也有一些畅想着遨游大千世界的美好,但他们没想到,就在他们畅想的短短时间,陆辰就消融了。 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 “难道这是一个骗局?” “怎么可能死骗局,陛下想杀我们,在世界内出手我们也无法阻拦啊?” 茫然出现在了他们心中,而就在他们不解的时候,陆辰消融的身体再次出现在了混沌之中。 “陛下,快过来了。” 看到陆辰重新出现,立刻有人呼喊了起来。 只是,这呼喊没有得到陆辰的回应,他还是静静的站在混沌中,燃烧着核燃料棒,抵挡着混沌之雾的侵蚀。 此次比刚才要长一些,但数分钟后,陆辰还是彻底消散,然后,就是再度复活,再度消融。 如此情况持续了五次,第五次之后,陆辰重新显现在了混沌之中,此时,混沌之雾接触陆辰身体时,还是能把他的身体组织分解掉,但这次不知何种缘故,混沌之雾分解的速度很慢,而超人之躯是拥有超级愈合的,特别是身处太阳时,这种愈合速度会抵达极致。 陆辰没有身处太阳内,但他体内携带着数个小太阳,这与身处恒星也没有差距了,在巨量太阳能量的滋养下,陆辰身体细胞增加的很快,每当身体表面被消融,就有新的组织重新长出。 五次死亡后,陆辰在混沌之雾的分解与超人之躯的愈合中达到了某种平衡,陆辰可以感觉到,只要体内核聚变不熄,他就能一直维持如此状态。 “果然如我所料,十二试练对混沌之雾也有着抗性。” 得自赫拉克勒斯的十二试练,除了令陆辰拥有复活能力外,还附带着对杀死自己力量的抗性,刚才就是混沌之雾杀死了陆辰,而每杀死一次,陆辰的身体表面就会对混沌之雾有着一丝抗性,五次叠加,陆辰对于混沌之雾不是一点办法都没了。 当然,这也说明了混沌之雾的强大,要知道,哪怕是黄昏之狼的空间之爪,四五次之后,它也拿陆辰没有丝毫办法,而混沌之雾,五次之后,还是能分解陆辰的身躯,也就是超人之躯的超级自愈足够厉害,陆辰才能在分解与愈合中保持平衡。 不过,如此状态并不完美,首先就是痛苦,不断分解不断愈合的痛苦真的熬人的,另一个就是能量消耗,现在,陆辰大部分的能量都消耗在了细胞愈合上,这对陆辰的作战有着影响。 最后就是自愈能力,因为混沌之雾的不断侵蚀,陆辰的超级自愈能力都被用来抵消混沌之雾了,别人再攻击,将如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一样,陆辰将全额承受重伤,并很难愈合。 但这种方法并不是无解,毕竟,陆辰的十二试练不止五次。 限制住超人之躯的自愈能力,很快,陆辰的身体就又被混沌之雾分解了,再过三次之后,陆辰已经死了八次,而此时,混沌之雾对于陆辰的分解能力还是有,但不用超人之躯的超级自愈,陆辰血气附带的自愈能力就令陆辰可以无碍那些分解了。 “八次死亡,我就能在混沌中自由遨游了,还好,我现在的试练次数,不止八次了。” 刚获得十二试练之时,陆辰的试练次数还没有抵达十二之名,随后,在陆辰的努力下,以及一次次震惊世界的操作,它的试练次数一直增加,由刚获得的八九次,变为了十二,甚至是十三次,而虽然之后越来越难,但随着陆辰一人覆灭掉星空中诸多邪神之后,他还是获得了一个诸神黄昏,一个国度毁灭者的伟业,试练次数由十三变为了十五。 【诸神黄昏:宿主一人导致了众神的殒落,此为凡人不可能完成的伟业,恭喜宿主,试练次数加一】 【国度毁灭者:宿主数次以一招毁灭神国,此为凡人不可能完成的伟业,恭喜宿主,试练次数加一】 十五次复活,哪怕有八次需要先消耗,陆辰还有七次复活机会,这也令陆辰下定了决心。 “就这么办了。” 如此呢喃过后,陆辰手一挥,就回到了阿瓦隆中,操纵着阿瓦隆在混沌中前进。 如此情况也令一众传奇松了一口气,他们真的害怕陆辰再做什么不好的事情,同时,不少人也看向了伊莲,希望她劝说一下陆辰,别在做这样弄人心跳的事件了。 对此,伊莲站了出来,一个是她受到了众人的嘱托,另一个则是她也真切的希望陆辰别做那样危险的事情,只是,还没等她走到陆辰的身边,就发现阿瓦隆外的世界猛然变了,由满是迷蒙的混沌变为了无色黑暗的虚空,这令伊莲吓了一跳。 “我们世界附近这么近就有其他世界?难道是贤者所在的精灵世界?” 就在伊莲思索的时候,突然,一阵熟悉的气息笼罩了她的身心,这令她反应了过来。 “我们回来了。” 跟伊莲一样反应的还有诸多传奇,他们原本正在伤感,如将要远离家乡的游子一般思念家乡,特别是知道家乡很可能覆灭,再也不能返回,他们的心情很是复杂,但没等这种复杂的情绪发酵,他们就发现自己回到了熟悉的世界,这令所有人都愕然。 而论惊讶,这点太阳神赫尔被吓的最狠,原本冲向世界的它,发现陆辰重新返回之后,立刻逃往了其他地方。 当然,现在无人在意它,伊莲第一时间把心中的疑惑说出口:“陛下不准备离开了吗?” “当然不是,我还是会走,不过,原初邪神是我引过来的,我也会把它引走。” 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