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历史上,这套新文字的教材,就是李斯所完成的,可并非是他独自完成,李斯完成了一套《苍颉篇》,共七章,中车府令赵高作《爰历篇》,共六章,太史令胡毋敬作《博学篇》,共七章,三人所作共计三篇二十章...在西汉被整理为完整的苍颉篇,可惜,这东西早已失传。 而在如今,李斯尚且还在,其余两位却没有踪影,赵括想要让李斯单独的完成,难度还是比较大的,不过,李斯失去两位帮手,又得到了一位更加强大的帮手,赵括愿意协助他来一同完成,李斯自然不敢拒绝,连忙称应该是自己来协助赵括来完成这启蒙教材。 赵括只记得一些三字经和千字文的内容,他不能完整的背诵出来,可还是有些印象,三字经还好,只是所宣传的道德观念不够完善,与赵括所想的还是有些差别,而千字文,嗯...千字文的内容复杂,对比三字经来说,他包含的内容要更多一些,从天地开辟来讲述,而作为启蒙教材,他与赵括所想要预期可能还是要差一些。 若是以这样的读物来进行启蒙,很可能的结果就是:知道开天辟地的大概,那当然是很好的,然而我一字也不懂。“天地玄黄”就是“天地玄黄”,读下去,记住它,“天地玄黄”呵!“宇宙洪荒。”呵!…… 赵括想要编写的启蒙教材,首先要简单,其次要教导为人处事的道理,想到这里,赵括又忍不住的说起了南阳郡的事情,也就是辛梧在南阳郡所进行的道德教化。李斯是个坚定不移的法家教徒,他绝对不认可用道德来教化百姓,可李斯同时又是荀子的门徒,故而他知道如何给法律套上道德的大衣。 最初赵括谈论对百姓的道德教化的时候,李斯还以为他是要施行儒家那一套,搞什么以道德来选举人才,以所谓的道德教化取代律法,可是李斯很快就平静了下来。自己的老师倒是有这样的想法,可赵括很长一段时日都在钻研法家的思想,他大概是不会沉迷儒家的治国学说里的。 果然,赵括后来的言语也证明了这一点,赵括并非是取缔如今的律法,而是要推广一种道德观念,这将与大一统观念一样,渐渐被百姓们所接受...因此完成思想上的大一统...占据主导地位的学说当然就是赵括的大一统学说,辅佐大一统学说的是赵括所准备提出来的道德观念。 发律至高无上,同时国家还要提倡道德...赵括这样的人或许看到的是树立民族精神,快点形成华夏民族观念,道德观念,而李斯这样的人,看到的则是便于统治...只要将忠君这样的思想作为主流道德观念...不同的人,总是能看到不同的东西,赵括并不觉得自己的影响可以让天下人都变成道德君子,变成圣人。 可是,他想要影响如今的观念,例如燕国的百姓,不要再将自己的妻拿去服侍客人,赵国的百姓,不要觉得完不成事情就得自杀,齐国的百姓,别推崇那些好勇斗狠的游侠,楚国的百姓,别那么迷信鬼神,秦国的百姓,你们的毛病可就多了...你没有办法限制天下人按着你的观念去生活。 可是你要让他们知道,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可以被鼓励的,什么是要被禁止的。 汉朝将道德教化做到了极致,冠冕堂皇的做事,大概就是这个时代所养起来的风气,他鼓励百姓们孝顺,友善,谦让,皇帝以身作则,大臣们效仿,并且设立孝廉,来举荐这些有道德的人来学习,做官...这样做有什么用呢?就是改变了民间的观念,让百姓们知道,自己该去做什么,什么做法才值得尊敬。 秦人不孝顺吗?不,在秦国,若是孩子殴打父亲,父亲可以让官府直接杀死自己的儿子,在赵国,辱骂自己父亲的人要被割掉舌头,瞪父亲的人要被挖掉眼睛,而动手...啧啧,就是从官府手里跑出来了,各地游侠听闻您的壮举,也一定来杀掉你,汉朝不过是官方性的推动了这种风气。 秦王和他的官吏们严肃的告诉百姓:没有道德的人要死,不孝顺父亲的要被杀,路上遇到盗贼不帮忙的杀!跟兄弟打架的剃胡子!偷邻居东西去修长城! 而汉天子和他的官吏们则是笑着,他们对百姓说:人必须要孝顺,要有道德,你看天子多孝顺啊,你看我们多谦让啊,有道德的人可以得到尊重,可以当官,大家都要尊重有道德的人啊。 这两种做法,所带来的影响当然是不同的,汉朝的道德教化使得中国正儿八经的成为了礼仪之邦,注重道德,同时,这也造成了后来的乱象,人们刻意作秀,追求道德的名声...可是汉朝并不在意这个,他推广这些不是为了得到真正的道德君子,只是为了让百姓们注重道德而已,只要他们达到目的就好,作秀算什么呢? 那这样的孝廉会不会造成无能的人来担任官吏呢?想多了朋友,孝廉只是让你有进学的资格,除非你本身就是道德和才学俱佳的名士,否则还是要认真学习,得到认可后才能当官..古人并非是傻子,他们也知道光有道德没有才能是什么下场...而秦国如今的军功制度,在大一统的环境下,将失去很大的作用,因为没有战争。 汉朝就通过这样的办法来培养人才,将有道德的人培养成有才学的人,一举两得。 赵括所想的,当然也不是全盘复刻汉朝的教化,他要将这种道德主义与如今的秦国凝聚在一起,例如说,地方有道德俱佳的君子,那他就可以得到进入学室的机会,可以得到奖赏,就如孝廉那样,而同时,律法精神也不能丢弃,不能像西汉初那样的太过宽松,不过完成一王天下后,的确要松一松的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