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随即陈玦又让人给他们一人一份陈律。 几人看着案桌上的这份陈律,又茫然的看了看陛下。 杨兆禄身为乾州郡守,对新旧陈律熟读于心。 他看了一眼案桌上的陈律,当即知晓这是新陈律上没有的律法。 不仅新陈律没有,就是旧陈律也没有。 想来这是陛下想要新加上去一条? 这么一想,他也就问了出来。 “杨卿所言,正是朕所想。” 陈玦点头,“不论新旧陈律中,都未曾言略人之罪,朕以为不妥,是以加之。” “诸位以为如何?” 说完,陈玦看向众人。 “陛下圣明!” 片刻过后,杨兆禄第一个站出来,“依臣之间,这份略人罪甚好。” “臣记得刚上任乾州郡守的路上曾遇见一妇人在寻找其幼女,后两年前的春天找到了,只是那幼女已经失了命。” “妇人嚎啕大哭,后来得知是她丈夫的母亲嫌弃那孩子是个女娃,又体弱多病,便找人牙子卖了。” “当天夜里,那妇人纵火,将一家人的命都结束那个夜里,只有妇人活了下来。” 这个案子,杨兆禄记忆尤新。 不仅仅是因为这案子好办,也因为他内心可怜那位妇人。 妇人即是受害者,又是施害者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