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星光娱乐的女hr一旦打开了话匣子,非常健谈。 她指着合同条款,逐条向江牧尘阐述,她认为合同中比较重要、或者是比较能体现她们公司给的待遇优厚的部分: “歌曲收益分成,创作人与公司五五分。” 江牧尘点了点头,问道: “歌曲的定价,一般是怎么定的?创作人本人有定价权吗?” hr思索了两秒钟,缓缓地点了点头: “这个嘛,除了一些金牌创作人一歌一议以外,其他创作人写的歌,公司大多会有专门负责定价的工作人员跟进,依据歌曲的质量和市场行情进行定价出售!” “不过,如果创作人确实有要求的话,也不是不可以提!” “但倘若创作人提出来的价码超出了市场行情,也有可能卖不出去。那不论是对公司还是对个人来说,都是一笔不小的损失!” 江牧尘点了点头,hr的言下之意,他基本上听明白了: 就是创作人可以提,但公司可以决定要不要听! 他再度问道: “那经纪人的提成,是从公司拿走的五成中出吗?” hr卡了一下,先前还有些随意的神色,开始变得郑重起来: “经纪人的分成,按照业内惯例,一般是由创作人自己出的。” 江牧尘慢慢地点了点头,皱着眉头追问道: “那我自己出的话,经纪人一般要拿几成?” 对方似乎没想到他问的这么详细,略微思索了一下,才回应: “这个嘛,每个经纪人的分成都不太一样!跟创作人和经纪人双方的实力、资源、业界地位等都有关系。” “不过……如果是知名度较高、实力强悍的金牌经纪人,一般是要拿走一半。” 江牧尘听到这里,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: 也就是说,歌写出来以后,定价是公司主导,卖多少钱是公司说了算! 然后卖歌的收益,仍然是公司拿走大头,剩下的一半,才轮到创作人和经纪人均分。 这也太…… 倘若不是有系统,他都想尝试当经纪人了! 第(1/3)页